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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专门承担中国与东盟法律合作与服务的非官方社会组织,于2012年3月26日正式启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心已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设立了驻外机构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聘下列人员:

1、驻外机构法务负责人(金边、万象各1名)

选聘条件:

1)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可以带领团队开拓客户或维护客户;

2执业律师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专业水平;

3)熟练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4能在境外工作两年以上

5)男女及年龄不限;

6)薪酬待遇面议

2、驻外机构法务专员(金边、万象各3名)

选聘条件:

1)执业律师或从事公司法务工作2年以上经历;

2)具有参与项目尽职调查及可行性分析,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承担诉讼专项代理法律事务相关实务经验;

3熟练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4)能在境外工作满一年以上

5)男女不限,年龄在40岁以下;

6)薪酬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

柬埔寨金边、老挝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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