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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2017-201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及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1970年01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201816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2017-201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及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2017-201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为期一年的实习、集中培训、考试、面试考核等一系列实习任务已经结束。为了做好实习综合考核工作,协会专门成立了由省司法厅有关处室领导,协会领导,理事等组成考核委员会,设8个考核小组,并于4月28日对2017-201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进行了综合面试考核。

参加本年度申请律师执业综合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共有213名,考核委员会通过审核实习材料、组织笔试、集中培训及其考勤、综合面试考核等方式,对实习人员进行了全面的综合考核评议。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并经考核委员会综合评议,合格的实习人员有180名,不合格的实习人员33名。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当中延长实习期个月的3人,延长实习期个月的25人,延长实习期十二个月的4,取消实习资格1人现通报如下:

、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按集中培训分组顺序排列,共180名):

第一组

白驹谢海婷

颖川王淑芳 孟鑫 颜孟君

宝岛符雄师 韩韵 邓莉

昌宇连章松 王珞珈 张永荣

大成杨橦 胡小慧 李雅琳 邱妃 李斌 郝铎

大华园黄晓倩 兰梦 黄勇兵

方圆童赛 蔡山林

组:

昌博温德刚

大兴天泰王永锋 宋寒亮

德赛利张爱虹 黄名亮

东方国信贾华磊艾晓鹏邓美杏

法立信于晨 云彬 吴天 李富清 蔡开信 田芳菲

林琳 冯军栋 关俊 倪莹 黄星豪 张梦佳

信达王斯韵

万理熊鹤祥

组:

德和衡:李小妹 符妙佳 吴佳莉 冯传财 程程

海地:陈益裕 吴涛

富岛:李小虾 云姗 廖小敏

刚峰陈庆

广哲:林芳暖

国岛符祥一

海大平正:郭健伟 徐帅 周能 代文强 吴琼 钟兴

刚峰:许彤

海新:叶欣 王康明

昌宇:郑霞

追根:梁文治

组:

弘纲:李巍

中邦:魏璞智 王丽璇

众明:李秋娌 向羽

众品所:程江波 陈一文

绩豪:乔海燕

嘉法:俞海 严义萍

嘉天:王薇娜 吴丹丹 姚远 熊意 翟海水 曾家恋 孙瑶

英乐:丁兆君

阳光岛:陈琼章

问源:孙克志

京园:谭琦 谢红芳 黄景欢 王爱南

昌宇:何晶晶

组:

经和纬:陈炫芸 王强强

凯志:蔡林花

康达:王杨铭

坤和:董极道 周强 云天成

正益:米乐

正大方略:钟德富

万理:谢馨

琼亚:余芳

日新:董品 倪付贵

如瑜:张旭

瑞来:郭蔓婵 周永清 戴富健 王思民 廖洁如 熊承维 顾小娟 吴惠婉 雷黎静

三和元:周志超

组:

尚邦:姚斓

深天成:邢益睿 张静

唐海:陈曼妮 陈绵育 张永强 李慧姣

天皓:伍彪

外经:陈凤黄 娴楚 孙立涛 马雨茜 纪曼云 吴志花 许明金 王立冠 金士优 高元元 黄良辉 郭俊


组:

威盾:史丽 姚泽琳 康月 张冠奇 陈金水 符昌辉

为先:马丽南

维特:王丹凤 王吉生

卫伦:王婷婷 梁智 王克安 黄宇

邦威:陈明浩

祥瑞:张是春 罗长庆

新概念:黄超群王赫威酒锐苏妙

组:

信达:张郑珏 陈翠颖 江文瑞 刘蕊 王伟

循道:文礼欢

盈帆:刘梅林

琼亚:罗琼 任健

岳乙:梁达

云帆:邢日萱 卢家清 吴虹

建亚:田莹莹 刘晓琳 张钊鸣 杨丽媛

信容慈:方玩

惠海:陈亚强 卢旻 孙珊珊 李娟娟 曾赛刚 王愿

二、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共33名):

(一)延实习期3个月的实习人员(3名)

嘉天:符欢(工作日记不符合记载要求达10%以下);

唐海:韩清(论文不合格);

邦威:陈颖(考勤不合格)。

(二)实习期6个月的实习人员(25名)

大成所:毕莹莹(考勤不合格、面试答辩不合格);

大成所:聂珂珂(笔试不合格);

方圆所:李青(笔试不合格);

法立信(琼海)所:吴宝良(笔试不合格);

德赛利所:刘余(笔试不合格);

上哲所:徐文哲(笔试不合格);

外经所:甄子昊(笔试不合格);

外经所:陈明慧(笔试不合格);

威盾所:许环珊(笔试不合格);

维特所:严云(笔试不合格);

琼亚所:周小鹏(笔试不合格);

追根所:丁香(笔试不合格);

东方国信所:熊常平(面试答辩不合格);

法立信(琼海)所:黄宏才(面试答辩不合格);

国岛所:杨晓峰(面试答辩不合格);

海大平正所:黄斌(面试答辩不合格);

追根所:李禄群(面试答辩不合格);

经和玮所:张掖风(面试答辩不合格);

瑞来所:洪宇(面试答辩不合格);

深天成:王志华面试答辩不合格);

为先所:陈启仁面试答辩不合格);

奋迅所:吴春柳(面试答辩不合格);

邦威所:陈雪莲(面试答辩不合格);

新概念所:李小艳(面试答辩不合格);

昌宇:施阳面试答辩不合格)。

(三)延实习期12个月的实习人员(4名)

大成所:杨君笔试不及格、办案报告9篇均不符合要求、日记不符合记载要求);

大华园:李育安(不参加集中培训超过9);

广哲所:梁安会(笔试不合格、不参加面试不提交实习材料);

瑞来所:金雪琼(笔试和面试答辩均不合格)。

(四)取消实习资格及综合面试考核成绩(1名)

信达所:王海拔(伪造简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登记)。

特此通报。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5月19日






报送:省司法厅律师公证指导处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海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8519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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