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国法学会有关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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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转发关于中国法学会有关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学会将于近期举办“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和“刑法修正案(八)高峰会”,先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请阅附件。如组织人员参加,请直接与中国法学会联系。
附件一:《关于举办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举办<刑法修正案(八)>高峰会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