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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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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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专门承担中国与东盟法律合作与服务的非官方社会组织,于2012年3月26日正式启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心已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设立了驻外机构。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聘下列人员:
1、驻外机构法务负责人(金边、万象各1名)
选聘条件:
(1)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可以带领团队开拓客户或维护客户;
(2)执业律师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专业水平;
(3)熟练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4)能在境外工作两年以上;
(5)男女及年龄不限;
(6)薪酬待遇面议。
2、驻外机构法务专员(金边、万象各3名)
选聘条件:
(1)执业律师或从事公司法务工作2年以上经历;
(2)具有参与项目尽职调查及可行性分析,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承担非诉讼专项代理法律事务等相关实务经验;
(3)熟练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4)能在境外工作满一年以上;
(5)男女不限,年龄在40岁以下;
(6)薪酬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
柬埔寨金边、老挝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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