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7-201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费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3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17]15号
关于收缴2017-201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
实习人员培训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确保2017-201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请2017年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以律所为单位缴纳培训费,由各所统一将本所实习人员培训费(每人1200元),于2017年7月15日前缴存至协会专款帐户(缴费单上请注明所名和姓名),并凭缴费凭证领取培训教材(领取教材时间另行通知),望各所积极配合,做好缴费工作。
缴费帐户
户 名:海南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帐 号:4616 02300018010111716
教材领取处:律师会馆一楼前台内勤蒋小林,电话66161299。
海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