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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司法解释四法律适用与实务讲座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18]4


 



关于举办公司法解释四法律适用与实务

讲座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更加深入地让我省律师掌握《公司法解释四》适用的相关司法实务,应广大律师的要求,省律师协会、海南仲裁委联合特邀最高人民法院二级法官王林清来琼为我省律师、仲裁员授课,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王林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系全国政法系统第一位双博士后。现任最高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兼任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1995年毕业于烟台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民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2011年获金融学副研究员高级职称。

二、主讲题目

《公司法解释四》法律适用与实务探讨

三、培训对象
    我省执业律师、仲裁员以及2017-201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121日(全天)。上午8:30签到,

9点上课;下午14:30签到,15:00上课。
2.地点:海南大学思源学堂(海南大学校内椰风中路海

南大学体育馆旁边)

五、报名方式
请各律所做好报名工作,以实名报名方式,由律所统

一填写名表于119日前发送至省律师协会,邮箱:hnla1298@126.com。本次培训课时计入执业律师年度培训课时(4课时)

六、联系人及电话

孟凡华  66161298

符丽丽  68714991


附件:《公司法解释四司法实务》讲座报名回执表.docx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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