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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到访海南省律师协会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2019年7月22日上午九时,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副会长Roger Chan Weng Keng罗杰陈永健、拿督陈行昌律师、拿督郑大勇律师及公会会员一行十四人到访海南省律师协会进行交流。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张晓辉,副会长张晓东、程晓东、吴军和吴镇,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廖波、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取华、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邢益就和海南同玺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江涛,以及海南省律师协会对外学习交流促进专门委员会王斯韵和李懿莹委员出席了该交流会,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何柳青律师海南大学教授和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吴皇斯颖担任翻译。



会议开始,张晓东副会长代表海南省律师协会向远道而来的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副会长一行致欢迎词,对其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交流会上,张晓辉会长首先向来宾们介绍了海南省律师协会1992年成立至今机构设置,设有秘书处、9个专门委员会、13个专业委员会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协会现有会员2872名,发挥协会功能,维护律师权益。然后重点介绍了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大背景下,海南省司法厅已着手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将在律师服务领域给予海南一系列更加开放的政策。如港澳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海南设立代表处也可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设置实体性律师事务所,国外的律师事务所可海南成立代表处也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协议联营合作,在海南注册备案的港澳台、外国律师可从事涉海南区域部分民商事非诉讼业务以及引进法律服务涉外人员律师行业税收政策等方面。最后,张晓辉会长表示“我们非常欢迎马来西亚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到海南成立代表处或与海南本地的律所开展多种不同形式的合作,我们也非常鼓励海南本地的律所走出去,到马来西亚开设分支机构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Roger Chan Weng Keng罗杰陈永健副会长首先对海南省律师协会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海南即将颁布的优惠政策非常感兴趣,同时介绍马来西亚对外开放的法律服务领域的情况。并表示“去年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就与海南省律师协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希望马来西亚的律所能好好把握海南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与海南律所的交流与合作”

座谈会结束后,海南八家律师事务所与马来西亚八家律师事务所一对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海南省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在跨国法律服务领域合作实施取得了更进一步的深化,从两律师行业自律组织层面的对话延伸到律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7月22日下午,在吴镇副会长的带领下,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一行14人来到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律师及企业家和商会代进一步座谈,会议由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邢益就主持。会上中马双方的律师就海南本地的企业到马来西亚投资将会遇到的法律风险,以及马来西亚律所到海南开设代表处可能面临的税收问题等话题展开了研讨,交换了看法,气氛十分热烈,取得了双方均满意的效果。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是继去年底之后第二次到访海南省律师协会,前不久,马来西亚沙巴州律师协会也曾与海南省律师协会进行了交流座谈。通过一系列的交流活动,必将对海南借鉴国外同行的经验促进海南自贸区(港)法律服务提供有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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