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全国律协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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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16]24号
关于配合全国律协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全国律协现对各地律协开展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请各所按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青年律师行业管理人才登记表》和《青年律师培养工作调查问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出生日期为1971年1月1日之后的律师。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律师:1、在各级律师协会担任理事或者监事;2、在各级律协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专业委员会委员;3、担任所在律所负责人(主任、副主任或管理合伙人)。
二、填报时间:
请安排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填写附件1、附件2,于2016年9月30日前,以律所为单位发传真或发邮件至省律协,由律协汇总后报至全国律协。
联系人:蔺焕平联系电话:66161293
传真:66161299 邮箱:hnla1295@126.com
附件: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