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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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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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驻外人员公告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是经柬埔寨王国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国唯一的驻柬法律服务与合作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需选聘下列工作人员:
1、副秘书长一名
选聘条件:
(1)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可以带领团队开拓客户或维护客户;
(2)指导或办理中心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
(3)律师执业满五年以上,中英文双语的优先考虑;
(4)驻外工作时间应满三年,本人自愿可以延长;
2、派驻律师若干名
选聘条件:
(1) 完成中心顾问单位的日常法律事务处理;
(2) 参与项目尽责调查及可行性分析,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3) 承担仲裁或诉讼等专项代理法律事务。
(4) 中英文双语律师,执业满两年以上;
(5) 非双语律师,执业满四年以上;
(6) 驻外工作时间应满一年,本人自愿可以延长。
上述工作人员应为从事民商法专业的律师或法务人员,需服从柬埔寨中心总部领导与工作分配,遵守中心的相关规定,一经聘用食宿由柬埔寨中心承担,待遇执行基本薪酬+奖励+案件提成模式,并每年享有一个月的带薪年假。
凡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律师执业证、英语资格证书和联系方式等发电子邮件至siyun_wang@126.com,亦可直接提交或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12层(邮编:570208),
联系人:王斯韵,电话:0898-68583503;
董玲:0898-68553509。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