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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度全省执业律师健康体检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琼律协通[2015]10号

  关于组织2015年度

  全省执业律师健康体检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继续做好全省执业律师的健康和疾病预警工作,关心广大律师的身心健康。今年省律协决定对全省48岁以上的执业律师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协调

  健康体检工作由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指导与协调,美年大健康滨江店组织实施。

  二、参检人员

  本次参检人员为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并按规定在省律协登记注册的执业律师。

  三、体检时间

  2015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每周二至周六上午7:30至10:30,各律所体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四、体检地点

  海口地区各律所体检工作安排在美年大健康滨江店,地址:海口市滨江西路南侧海瑞大桥北200米处。

  三亚地区体检工作由三亚工作站负责具体实施,其他市县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体检在本市(县)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凭体检发票350元/人报销。也可以到省律协指定的美年大健康滨江店体检,但要事先与协会负责体检联系人沟通安排。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标准为350元/人,由海南省律师协会统一安排。因参检律师要求增加体检项目超过规定标准的,费用自理。

  六、体检项目

  按卫生厅制定的体检项目参检(详见附件2)

  七、体检前的准备工作

  各律所收到通知后要认真统计本所参检人员,于8月21日前将《***律师事务所2015年健康体检名单》以律所为单位认真填写上报协会秘书处,邮箱hnla1295@126.com

  八、体检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符合参检年龄的律师应按时参加,在体检期间协会秘书处将安排工作人员协同美年大健康滨江店的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参检律师应按时到达体检地点,持律师证和身份证领取健康体检表。如在规定时间没有体检的,应及时告知医院负责体检的予以调整(但延迟体检不得超过10月31日)。

  (三)参检律师在填写健康体检手册时应字迹清楚、工整并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便于各项检查的核对与联系。

  (四)律所及个人不得提前将体检报告取走,应统一由美年大健康滨江店建立健康档案,然后将分析报告及个人资料密封后一并送交律师协会,由协会下发给各律所。

  九、体检联系人

  美年大健康滨江店联系人:陆圆6860933318889553630

  省律协联系人:蔺焕平6616129315248942206

  附件:1、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2、海南省执业律师2015年健康体检项目表

  3、海口地区各律师事务所参检时间安排

  4、***律师事务所2015年健康体检名单

  海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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