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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5-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费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5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关于收缴2015-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确保2015-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请2015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律师)以所为单位缴费,由各所统一将本所实习律师培训费每人1200元,于2015年7月24日前缴存至协会专款帐户,并凭缴费凭证在会馆一楼领取培训教材,望各所协助配合缴费工作。

  户名:海南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帐号:461602300018010111716

  教材领取处:律师会馆一楼前台内勤蒋小林66161299

  注:缴费单上请注明所名和姓名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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