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5-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费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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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5-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确保2015-2016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请2015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律师)以所为单位缴费,由各所统一将本所实习律师培训费每人1200元,于2015年7月24日前缴存至协会专款帐户,并凭缴费凭证在会馆一楼领取培训教材,望各所协助配合缴费工作。
户名:海南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帐号:461602300018010111716
教材领取处:律师会馆一楼前台内勤蒋小林66161299
注:缴费单上请注明所名和姓名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5年7月15日